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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启动大会召开
关于做好2025年度“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25/06/25 15:23:29


各教学单位各位老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高等教育管理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我校2025年度“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校内专业课教师:学校从事专业课教学的专任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校内其他具有教师资格并实际承担专业课教学任务的人员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参照实施。

(二)校外兼职教师:经学校正式聘任且兼职承担专业课教学任务1年以上的校外人员,年龄不超过70周岁,且身体健康。学校专任教师不能参与校外兼职“双师型”教师认定。

、认定要求

符合《江西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试行)》(赣教职成字〔2023〕21号)(以下简称认定标准见附件2)中列明的相关条件。

1.认定标准中的相关专业技能大赛赛事,包括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江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及市厅级以上政府部门主办的专业技能竞赛,提供大赛举办文件和获奖证明。

2.认定标准中的教研项目、教改项目、科研项目,包括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江西省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江西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等,以及市厅级以上政府部门批准立项的课题项目,提供项目立项文件和结题证书。

3.认定标准中的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网址:zscx.os ta.org.cn)或 1+X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vslc.ncb.edu.cn/gateway/Querydata/)可查,提供证书和网站查询结果证明。

4.认定标准中的非教师系列职业资格证书,在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网址:zscx.osta.org.cn)或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可查,提供证书和网站查询结果证明。

5.认定标准中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符合国家各系列(专业)职称资格分类;2011年以后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在江西省人事人才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hr.jxhrss.gov.cn/zcxt/indexzsnr/indexZscx)可查,提供证书和网站查询结果证明。

、工作要求

1.申报教师提前做好准备,于2025年71日起登录江西省智慧教育平台(网址:https://jx.smartedu.cn/,按照首页-教育管理-教师专业发展-双师型教师认定的步骤进入申报流程),按要求完成申报信息填报及佐证材料上传工作,7月15日前完成申报各单位联络员7月17日进行初审,7月20日前完成校审。

2.校内专任教师需具备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师德考核需合格,参与认定的业绩材料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

3.认定结果有效期为5年。2020年(其它单位组织)前通过认定并发放的“双师型”教师证书有效期满,原证书自动失效,相关教师需按认定标准重新提交材料进行认定(复核)。

4.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认定标准做好初审工作,规范相关教师的申报材料。大力鼓励符合要求教师申请,确保中级“双师型”教师数量

5.请教学单位,指定1名联络员对接双师型教师申报工作,于6月27日11:00前将工作联系表(附件)Word版及加盖公章的PDF版一并发送至jsfz@nit.edu.cn邮箱。

联系人:陈老师,电话86126202。


附件1:双师型教师申报工作联系表

2:《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赣教职成字〔2023〕21号)

附件3:教师江西智慧教育平台单点登录教师专业发展子平台操作

教师发展与服务中心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