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充分发挥指导教师“传、帮、带”作用,指导和帮助青年教师尽快适应高校教学工作,全面提升青年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教学能力,根据《南昌工程学院助教培养实施办法》(南工发〔2022〕80号)规定,本学期,学校将继续开展助教培养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
1.来校工作且无高校教学工作经历的教师;
2.最近一次教学水平评估结果为不合格者。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2月26日前)
(1)符合申请资格的教师向课程所属学院提交听课申请;
(2)未完成听课任务的助教教师,须向课程所属学院提交本学期听课计划安排。
2.遴选指导教师
课程所属院(部)根据助教制申报情况,审核助教资格,统筹、遴选专业知识相近、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良好、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教师作为助教的指导老师,每位导师同时指导不超过2名教师。
3.制定培养计划
2月28日前,指导教师和培养对象根据助教制要求制定好助教制培养计划,填写并提交《南昌工程学院助教制度培养计划表》(附件1),交由课程所属教研室、院(部)进行审核。
4.落实听课任务
3月3日-3月4日(逾期将关闭权限),各院(部)根据助教教师选定的指导老师的听课任务,在教务系统的相应课表中增加助教教师名字,将助教听课安排纳入日常教学监控与管理。录入完毕后,助教教师须认真检查听课课表,如有漏录情况,及时告知教务员补录。未录入教务系统的一律做未听课处理。
备注:所听课程必须是2个学分及以上的理论课程,不包括通识任选课。同一课程名称的课程只需跟听一个教学班。
5.院(部)汇总、报备
3月7日前,各教学单位将本学期助教申报情况进行汇总,并将附件(1、2、3)材料的纸质稿报送综合楼B104室教师发展与服务中心,电子稿发至jsfz@nit.edu.cn邮箱,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6126202。
(1)《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南昌工程学院助教培养计划表》(附件1)
(2)《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南昌工程学院助教培养计划安排汇总表》(附件2)
(3)《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南昌工程学院助教听课任务详细信息汇总表》(附件3)
三、助教制教师及指导教师职责与考核
助教及指导教师职责与考核要求见《南昌工程学院助教培养实施办法》(附件4)。
教务处 教师发展与服务中心
2025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