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全省受委托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4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申请人于9月16日9:00—9月21日17:30期间(务必按期网上报名,逾期教育部将关闭网上报名系统)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具体要求见《2024年下半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指南》(附件1)。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
3.申请人在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
4.申请人务必于9月22日前将报名材料(详见附件2)提交至课程所属学院(教学部),辅导员材料交至所任职学院。
(二)学院(教学部)资格初审。9月24日前,学院(教学部)进行资格初审,填写《南昌工程学院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汇总表》(附件3),连同申请人提交的报名材料,统一报送至综合服务楼B104室,电子稿发送295506481@qq.com。
(三)教师发展与服务中心资格审核。9月27日前,教师发展与服务中心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
(四)教育教学能力考核。9月30日前(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10月9日前(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现场确认。时间:10月10日—12日(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七)学校公示。10月14日前,对拟通过人员进行公示。
(八)学校审核。10月22日前,申请人员名单提交校长办公会审核。
(九)下文认定及备案。10月24日前,学校下文认定2024年下半年取得高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单,并报送至省教育厅备案。
二、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条件
(一)身份条件
申请人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截至2024年12月31日),在我省高等学校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纳入学校教师管理,系统讲授教学计划内一门以上理论课程。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规章制度,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学历条件
申请人应当具备《教师法》所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的申请人,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经任教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小组考核,教育教学能力合格。
2.申请人应取得《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者参加教育部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
3.申请人应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和对外汉语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戏剧表演等学科应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4.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体检标准及办法按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执行。高等学校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一律不能比照)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可以免予普通话测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五)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
1.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3.社会人员。
4.高等学校教学辅助人员、工勤人员以及借用或者临时聘请到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
5.其他不宜受理的情形。
三、有关要求
各学院(教学部)要高度重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及时组织相关人员申报,按时开展相关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确保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质量。
联系人:陈老师,电话:86126202/18390872011
附件1:2024年下半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指南
附件2: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目录及要求
附件3:南昌工程学院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汇总表
附件4:专任教师身份材料、辅导员身份材料
附件5:社会保险材料导出流程
附件6:《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
附件7:江西省申报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
教师发展与服务中心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