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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启动大会召开
关于开展教师实践锻炼经历和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24/06/25 18:04:34


校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开展教师实践锻炼经历和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事项

(一)实践锻炼经历认定

1.认定范围。完成《南昌工程学院教师实践能力培养办法》(南工发[2018]15号)第四条规定的教师实践锻炼培养任务要求或符合第七条第2款所列认定情形。

2.需提交的材料。申请认定人员填写《教师实践锻炼经历认定汇总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继续教育学时认定

1.认定范围。从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以来,参加学校举行(派出)的非学历学位教育各类培训或研修(不含专业实践锻炼、岗前培训和江西干部网络学院学时;此次,暂不认定江西省继续教育平台学时。

2.需提交的材料。申请认定人员填写《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认定汇总表》,并附选派通知(文件)和结业证书(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二、认定程序

1.申请人员将申请认定材料提交至所属教学单位已提交、认定的材料勿重复提交

2.各教学单位对申请人员所提供的认定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填写《教师实践锻炼经历认定汇总表》《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认定汇总表》,连同申请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教学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于74日前报送至教师发展与服务中心(综合楼104室),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295506481@qq.com。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6126202


附件:1.南昌工程学院教师实践锻炼经历认定汇总表

2.南昌工程学院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认定汇总表

3.《南昌工程学院教师实践能力培养办法》(南工发[2018]15号)


教师发展与服务中心

2024年6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