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和《江西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法(修订)》(省政府令第259号)有关要求,持续提升我校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现就做好2024年全校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学习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及时间安排
全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培训。
2024年继续教育培训从即日起开始,至2024年底截止。学习任务原则上在学习年度内完成,因伤、病、孕及其他原因未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的,应当及时补学。
二、信息综合服务平台
2024年起,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将通过“江西省人事人才一体化平台-继续教育信息综合服务平台”(https://hr.jxhrss.gov.cn/jxjygl,以下简称“江西省继续教育平台”)进行。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江西继续教育平台“个人登录”(电子社保卡小程序扫码登录)模块开展学习、进行个人学时折算申报及管理,操作办法详见附件1。
三、公需科目
围绕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江西省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确定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走好新时代赶考之路”“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和能力建设”三个专题。
2024年度公需科目实行免费网络培训,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已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遴选确定三家网络培训机构,具体名单见附件2。全校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江西省继续教育平台(https://hr.jxhrss.gov.cn/jxjyg1),自主选择公需科目网络课程学习平台开展学习,学满相应学时并经考试合格,系统将自行判定完成2024年公需科目学习任务。
四、其他事项
1.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继续教育网上学习工作,及时做好继续教育政策学习宣传和落地工作,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切实履行继续教育学习的法定义务。
2.专业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省教育厅根据行业发展需要,原则上于2024年三季度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2024年本行业专业科目学习指南,明确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机构等内容。
3.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各单位在继续教育推进工作中,对出现的情况或问题,由专人与教师发展与服务中心联系。
省人社厅咨询电话:0791-12333转1(7号键,职称和继续教育专席)
教师发展与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791-86126202
附件:1.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综合服务平台”个人用户使用说明
附件2.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网络课程学习平台名单
附件3.《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法(修订)》(省政府令第259号)
教师发展与服务中心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