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南昌工程学院助教培养实施办法》(南工发〔2022〕80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4年助教制教师考核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1.认定对象:参加了助教培养,并通过助教制教师课堂授课达标考核,且未申请考核认定工作的教师。
2.教学单位审核助教制教师的考核认定材料(附件1),与助教制教师核算工作量,符合考核要求的给予工作量认定,并将考核认定后的2024年助教制工作量纳入学院2024年度教学工作量总量分配。认定材料教学单位存档备查。
3.教学单位于5月20日前将《2024年助教制教师工作量汇总表》(附件2)纸质稿(一式两份)交至综合楼B104和教学北楼A101办公室,电子稿分别发送至295506481@qq.com和jxyxk@nit.edu.cn。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老师 86126202
附件:1.2024年南昌工程学院助教制教师考核认定材料清单
2.2024年助教制教师工作量汇总表
3.助教制授课达标考核合格名单
教务处 教师发展与服务中心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