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长期从教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社会地位,鼓励教师长期从教、终身从教,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促进我省教育事业发展,开展2023年度长期从教教师荣誉申报和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对象
1.任教累计满 30 年(含 30 年及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
2.已获得长期从教荣誉证书的,不再颁发。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人师表;
2.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二、从教年限的计算办法
从教年限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年限,其计算办法如下:
1.按其从教当年当月起算,至2023年9月10日止。其中,间断后重新从事教师工作的人员,前后任教的时间合并计算教龄;
2.经学校或主管部门批准,带薪到各级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学习的教师,学习结束后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其学习的时间可计算为从教年限。
三、申报办法
1.教师本人填写《江西省长期从教荣誉证书申报表》(双面打印,表中的“任教简历”起止时间为年月),并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复印件一并提交至课程所属教学单位。
2.各教学单位签署意见,填写《江西省长期从教荣誉证书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连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于7月7日前报送至综合服务楼B104室,电子稿发送至437086367@qq.com。
四、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严格审核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将这件好事办实、办好。
2.各教学单位要广泛宣传长期从教教师坚守岗位、默默奉献的崇高精神,大力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
联系人:祝燕芳,电话:86126202/13397918702
附件:1.江西省长期从教荣誉证书申报表
2.江西省长期从教荣誉证书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
教师发展与服务中心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