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各有关单位及相关教师:
根据《南昌工程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管理规定》(南工党发〔2021〕99号),开展教师专业实践锻炼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3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00—17:00
地点:综合服务楼B103、105室。
二、考核对象
已完成专业实践锻炼未参加考核的教师。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单位联络员收集未提交的《继续教育考核登记表》(锻炼单位考核意见)交至综合服务楼B104室。
2、请各单位联络员将《教师专业实践锻炼考核汇总表》于3月21日上午12点前将发至邮箱:437086367@ qq.com;纸质稿一并交至综合服务楼B104室。
3、参加考核的教师需到场陈述及答辩,陈述采用PPT形式汇报实践锻炼期间工作完成情况。陈述内容:1.实践锻炼主要内容、工作开展情况;2.取得的工作业绩和成效。陈述时间5分钟,答辩时间3分钟。
4、联系人:祝燕芳 联系电话:86126202
人事处 教师发展与服务中心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