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各单位: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赣教外函〔2022〕18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今年我校的推荐名额为5人,推荐人选学科比例为:理工类占70%,经济管理文科类占30%。配套经费由省财政承担。
二、类别及期限
地方合作项目申请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留学人员应选择教育科技水平高的国家和学校留学。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且邀请函中开始留学时间应在2022年9月至2023年12月。
三、选拔范围及条件
1. 申请人员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发布的《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以及国家留学网2022年西部地方项目专栏“选派办法”的要求。
2. 申请人员应符合申报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如系所在单位业务骨干并获得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WSK/TOEFL/IELTS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
为落实“因疫情原因放弃资格不受再次申报限制”的政策,国家留学基金委对2022年西部地方项目申请人员适当放宽外语合格条件认定标准(见附件1)。
四、申请流程
1. 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预报名表》(附件2)报学院(教学部)。
2. 学院(教学部)推荐。学院(教学部)进行初审并排序,于4月28日前将《预报名汇总表》纸质版报送行政楼209室,电子版发送至962752332@qq.com。
3. 网上申报。申请人应在2022年5月1日至10日期间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填写申请表(报名网址:http://apply.csc.edu.cn),并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4. 材料报送。学院(教学部)于5月11日17:00时前,将申请表等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行政楼209室。
5. 学校审批。教师发展与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后,报校长办公会审议。
五、其它
1. 2022年地方合作项目被录取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 2023年12月31日,逾期自动取消。
2. 联系人:彭聪 联系电话:13870896579
附件: 1.《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 预报名表
教师发展与服务中心
2022年4月22日